目的:
強化內部監督機制,弘揚誠信守法的企業文化,保障恒高教育集團(以下簡稱“集團”)健康發展,對檢舉、揭發損害恒高教育利益行為的人員予以鼓勵和保護。
定義:
本實施細則所稱“舉報”是指機構和個人采取公開或非公開的形式,向集團審計監察部檢舉揭發違反集團道德準則及其他一切損害集團利益的行為。
基本原則:
尊重舉報人、重獎舉報人、保護舉報人。恒高鼓勵員工及外部單位和人員采用各種形式舉報集團人員的違法、違紀、違規和舞弊行為,包括匿名舉報。
舉報內容:
集團員工同時在與集團存在業務競爭或有損于集團業務的任何其他公司就職,包括在與公司有利益沖突的實體的董事會或委員會就職;
集團員工未經集團同意使用集團的財產、信息或職位牟取個人利益,利用職務侵吞集團財產或縱容漠視他人損害集團利益;
集團員工持有其它與集團有競爭關系的非上市企業所有者權益,或在與集團有競爭關系的上市公司中持有高于5%的所有者權益但未向合規官員報告的;
集團員工利用重要客戶、供應商或競爭對手獲得貸款或個人債務擔保,進行其它交易、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傭金或其他個人利益;
集團員工直接或間接地給予或授權給予任何國家的政府官員非法支出;
未經集團事先批準,集團員工透露、公布或出賣集團的商業秘密和其他機密資料, 或在行使職責外使用集團機密資料;
關于會計、財務控制和審計等方面的違規和舞弊行為,如管理者或員工直接或間接采取任何行為影響財務報告的真實準確,強迫、操縱、誤導或欺騙集 團的獨立審計,對集團的財務報告產生重大誤導作用;
其他一切違反集團所適用的法律、法規、制度和政策的情況;
其他一切損害集團利益的行為。
舉報渠道:
舉報人可以采用電話、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當面舉報等方式進行舉報。
電子郵箱:jianyi#yonghua.com;(#換成@)
電話:021-5888 8853 ;
集團通過內部文件、相關報刊、雜志、網站等方式公示舉報渠道,以方便舉報人舉報。
舉報登記與處理:
登記:
恒高審計監察部設專職人員登記舉報事項。對于通過郵件形式舉報的,需將郵件打印出來存檔保存;對于通過信件方式舉報的,需將信封及信件正文存檔保存。
舉報工作人員通過各種渠道接收到舉報信息后進行登記,并第一時間向審計監察部總監進行匯報;
審計監察部總監與舉報工作人員應對舉報事項進行認真分析,鑒別是否具備調查條件;
對于不具備調查條件的舉報事項,由舉報工作人員書面記錄原因,報審計監察部總監簽字后存檔保存。
受理:
對于具備調查條件的舉報事項,由審計監察部總監指定具體舉報項目負責人,成立調查小組著手進行調查;
舉報人有權了解其所舉報問題的受理情況,在一定期限內得不到答復時,可向審計監察部提出詢問,要求給予答復。
調查:
調查小組根據具體所舉報事項的實際情況,可采取直接或間接的調查方法。
舉報項目負責人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將初步調查日期知會舉報人,是否需要征求舉報人的幫助,以及是否需要舉報人提供額外信息等等。如非必須,舉報工作人員盡可能不與舉報人直接會面,以免除舉報人的舉報風險。
調查小組完成必要的調查程序后,根據調查核實的事實,出具相應的調查報告,并提出處理意見。最終的處理意見由人力資源部/法務部門、總裁/審計委員會匯簽。
對于經調查屬實,并觸犯國家法律的舉報事項,由集團法務部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有關要求和規定:
對集團審計監察部舉報工作人員的要求和規定:
舉報工作人員必須由具備豐富的審計工作經驗,能勝任舞弊調查業務的人員擔任;
舉報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具體要求如下:
(1)舉報工作人員對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有關情況及舉報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舉報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2)嚴禁將舉報材料轉給被舉報單位、被舉報人;
(3)接受舉報人舉報或向舉報人核查情況時,應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舉報人身份的情況下進行。
對違反保密規定或不公正履行職責的舉報工作人員,要根據情節和后果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舉報辦理工作實行回避制度,下列情形之一的,舉報工作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舉報人也有權要求與舉報問題有關或有牽連的承辦人員回避:
(1)與舉報或被舉報人有親屬或朋友關系的;
(2) 本人、親屬或朋友與被舉報事項有利害關系的;
(3)與舉報事項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舉報事項公正處理的。
除非征得舉報人的同意,否則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等信息。
對舉報人的要求和規定:
舉報人應當盡可能據實告知被舉報人的姓名、工作單位、違法違紀事實的具體情節和證據;
舉報人應如實反映本人所舉報的問題,對自己所舉報的內容負責,不得代替他人舉報,不得利用舉報對被舉報人進行報復。對經核實確屬有意誣告、誹謗被舉報人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人應當通過正常渠道向審計監察部反映問題,不通過組織外其他渠道傳遞信息,不采取極端的手段反映問題;
當需要舉報人配合調查取證工作時,舉報人應當積極配合,不提供虛假信息,不惡意干擾舉報調查工作,影響舉報工作人員的專業判斷;
鼓勵匿名舉報,同時也提倡署名舉報。審計監察部對署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將同樣對待,但對署名舉報優先處理。
對其他相關部門、人員的要求和規定:
積極配合舉報工作人員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攔、壓制舉報人舉報,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打擊報復舉報人;
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舉報檔案的保管:
舉報檔案是指從舉報受理開始到最后出具調查報告為止的全部過程文檔,包括文本資料和錄音資料。
舉報檔案由審計監察部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在出具調查報告后30日內,舉報項目負責人要將調查過程的文檔、底稿歸集整理后,移交檔案管理員。所有舉報檔案列入密件管理。
舉報獎勵:
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集團對舉報人進行獎勵,對于有重大貢獻的舉報人,集團給予重獎。
(1)能夠追回損失金額的,按追回損失金額的一定比率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比率如下:
追回損失金額 獎勵比率
1萬元以下部分 50%
1萬(含)--20萬元部分 40%
20萬(含)--50萬元部分 30%
5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 20%
100萬元(含)以上部分 10%
(2) 不能追回經濟損失的,經過后期調查,確認舉報屬實,也可予以獎勵。獎勵根據涉案嚴重程度或集團對被舉報人的處理程度而定,獎勵金額為100元—100,000元。
集團給予舉報人的獎勵采取電子劃帳的方式支付。
解釋權:
本實施細則由集團審計監察部負責解釋。
生效日期: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恒高教育集團 審計監察部